通过《能源法》的立法,把中国能源战略的实施法制化,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中国对外支付能力和价格承受能力,能源的获得,能源的运输与安全。在未来的一二十年内,中国必须要保证在一个可接受的价格和可接受的规则之下维持稳定的能源供应。《能源法》立法既要考虑到建立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的法律框架,又要考虑到在中国面临能源冲击和危机时候的应对措施。
首先,应充分认识到,中国面临的是一个大国控制的国际能源机构与石油生产国控制的欧佩克相互妥协、平衡而形成的能源市场。现行的规则是既定的,挑战这一系列规则对中国来说成本很高。因此,多样化的供应是安全保证的关键,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也不能把鸡蛋放在有限的几个篮子里面。要与石油生产国保持对话和持久合作,并要特别谨慎处理中国与石油出口国及大国之间的微妙关系,要特别小心处理与大国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争端。《能源法》中应规定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能源争端的处理方式。
其次,必须建立紧急库存和战略石油储备,以应对世界政治经济的意外冲击。要对未来可能出现能源危机的情况作充分估计,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式。以法定形式规范能源市场的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减轻市场恐慌。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如减税、补贴等,鼓励能源节约产业、环境友好产业和替代能源产业的发展。
|